早报讯 执行判决下达,仍无动于衷,占着酒店继续经营,承接婚宴。昨日,市南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位于太平路53号房屋的青岛海鼎假日酒店予以强制腾迁,并将房屋交付案件申请执行人青岛国风大酒店。
去年1月26日,市南法院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青岛泰鼎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鼎假日酒店有限公司、青岛阳光海湾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将市南区太平路53号房屋腾让给原告青岛国风大酒店。但被告始终不履行判决,原告后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期间被执行人利用在该处房屋开设的海鼎假日酒店继续进行经营活动,接收大量婚宴和住宿订单,并持续在网络上发布经营信息,招览旅客,以期达到拖延执行的目的。为推进该案执行,市南法院执行局开展了多方面工作,首先清理婚宴订单,通过新闻媒体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退订婚宴订单,婚宴订单已全部取消,尽可能减少消费者损失。在房屋处张贴执行通知,提醒前来住宿和餐饮消费的人员。
昨日上午,强制执行工作正式开始。执法人员控制海鼎假日酒店的财务部门和前台,妥善办理住宿客人的退房、退费等手续。并控制酒店的监控室、水电煤气等设施。对酒店1到16层共计160余间客房以及酒店内的无关人员进行清场,动员住宿客人退房,并将个别抗拒法院执行的海鼎假日酒店职工强制带离执行现场。强制执行工作于下午3点顺利结束,太平路53号房屋已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记者 樊蓉 通讯员 张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