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同和街道兴华里村务公开栏村前,负责人孙连文指着《兴华里村办公室修缮招标公示》对我们说:“现在村里的重大事情都要按‘规矩’进行,俺村要修缮办公室,在前期会议确定、办事处预审、联席会议通过的基础上,现正在对外公示招标。”
农村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直接影响到村级班子的安定团结、执政能力、廉政建设和村庄稳定。为杜绝资金乱收乱支、坐收坐支、借支挪用,侵吞、贪污等问题,避免因财务管理缺陷出现村庄不稳定现象,同和街道办事处严把财务管理“关口”,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日常开支、预算审批、月财务审接、票据、印章管理等六个方面制定了严格的规定。
关于村级重大事项决策,要求全面实行“一定两议三监督”工作法,凡是村级重大事项、资产处置和单项3000元以上的开支,按照村“两委”议定、管区书记、区长与会签字、办事处主任预审批准、经管中心审核、现场考察论证、党员村民代表表决的程序进行。关于日常开支,规定单项在3000元以下的支出项目必须履行民主议定程序,由管区书记和区长签订承诺书,经管中心审核把关,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核批复。关于村集体收支预算,规定必须明细到每一笔开支,一律不准形成新的负债,对没有审批的开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对未批先建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关于农村财务月审接,要求按照审接日要求,实行管区书记、支部书记(或村主任)、文书、经办人“四笔”会签制度,同时核查该村有无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村主要干部管理现金等违纪现象。关于支出票据管理,规定必须使用经管统计审计中心统一印刷的支出单列支,严禁白条入账。关于村“两委”印章代管,日常盖章须持有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和文书签字盖章的介绍信,集体土地的征用、变卖、出租、集体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及招标、大中型集体资产的购建和处置等重大事项盖章还须经管区书记签字后方可办理。
“六项规定”,构筑了农村财务管理的“防火墙”,经管中心负责人宋召妮说:“自实施‘六项规定’以来,农村财务的管理更加科学、规范,避免了村干部‘一言堂’现象,减少了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