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政府出资1000万 为全区居民购买治安险

2016-09-28 06:50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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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报讯 昨天,黄岛区综治办举行“治安保险春风计划”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今年1月起,黄岛区政府出资1000万,为全区180万居民购买“治安保险”,在黄岛暂住并到公安机关登记的流动人口也在投保范围内。目前已赔付300多起,赔付金额400多万元。

  流动人口也列入投保范围

  “从2015年12月开始区政府实施‘春风计划’,出资1000万元为全区居民统一购买治安保险。 ”黄岛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杨泽信昨天介绍,治安保险具体分为公众责任险和公众意外险两部分,其中612万元用来购买公众责任险,包含家庭财产险和特定人群险;388万元用来购买公众意外险。

  “春风计划”将多发高发的侵财性案件和治安事故作为治安保险的保障重点,将居民意外死亡,家庭火灾、爆炸、盗窃以及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等各类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纳入保障范围,对全区36万户180万居民实现了全覆盖。“这180万居民不仅仅是户籍人口,还包括在黄岛区投资置业的流动人口,只要他们到当地公安机关做了登记,都纳入投保范围。”黄岛区委政法委调研员李骁勇告诉记者。

  见义勇为最高赔付8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春风计划”为见义勇为个人或集体、社会治安志愿者、区政府统一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四类人群投保的特定人群责任险,其赔付额度居全国前列。

  据悉,经黄岛区政府批准使用,由黄岛区人社部门核定用工指标、区直部门统一公开招录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因工负伤或死亡,居民因见义勇为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身故,社会治安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时发生意外造成人身伤害或身故,每人死亡伤残最高赔偿80万元,每人医疗费最高赔偿10.5万元。居家住养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每人死亡最高赔偿6万元,造成财产损失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2万元。这些赔偿金与其他的商业保险或者政府抚恤金没有冲突,可以同时领取。

  另外,因火灾、爆炸造成房屋及室内财产损失的,每户最高赔偿2.05万元;遭盗抢导致现金、首饰、自行车等物品丢失、损毁且3个月内未能破案的,最高赔偿2000元。

  跟踪监督确保及时足额赔付

  “我们通过区公众投诉服务‘67712345一号通’电话,接受群众对治安保险的投诉。 ”黄岛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杨泽信说。“截至9月底,共受理公众意外险报案148起、赔付102起、金额214万元,受理公众责任险报案320起、赔付201起、金额192万元。

  (记者 赵玉勋 通讯员 张鹏 徐希玮)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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