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深圳、广州同日发布楼市新政,进一步深化限购政策。两市均规定继续执行既有的住房限购政策,且均将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70%。
4日,深圳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通知要求:深圳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本市限购1套住房;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5年及以上在深圳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此外,对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无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无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市拥有1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4日当天,广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发布,提出广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购1套住房。此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专家解读 针对近一段时间部分热点城市楼市持续高热,近日,北京、天津、合肥、郑州、杭州、武汉等九个城市陆续出台了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或是出台了购房风险提示。权威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多地楼市调控政策的共同特点都是为了抑制投资投机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稳定房地产市场。面对房地产市场的日趋分化态势,政府应适当增加土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对房地产调控必须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
九城楼市调控剑指高房价 近期实施楼市调控的九个城市,都面临较大的房价上涨压力。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纵观这些城市的调控措施,一方面强调保护自住需求,通过限购限贷等措施,重点打击投机需求,抑制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增加住房及用地供给,缓解供求矛盾,满足合理需求;同时还重拳整顿市场秩序,政府有关部门对物价、广告、开发、中介等加强了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刘洪玉认为,此轮调控不同城市的措施侧重点不同,政策力度上也有差异,体现了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原则。此外,各地还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提高贷款首付比例、调节供求关系等市场手段来调控市场。
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房地产系系主任廖俊平看来,几个城市先后出台调控政策,抑制投机投资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有助于引导市场预期,稳定房地产市场。
稳预期尚需增加土地供应 多地房价上涨,凸显楼市供求关系的不平衡。专家建议政府应切实增加住房用地供应,稳定市场预期。
“对热点城市而言,在需求上升的情况下,通过增加住房供应,是可以部分地缓解供需矛盾的。”廖俊平认为,政府通过适当增加土地供应,并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吸纳市场需求,是缓解供需矛盾、平抑市场价格的长远之道。
刘洪玉分析,从公开数据看,有的城市实际土地供应量不到供应计划的两成,应加大土地供应督查,让这些城市把土地供应计划真正落实到位。“土地供应规模,要根据住房需求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来几年的土地供应计划也应当一次性公布,从根本上稳定市场预期。”刘洪玉说。
调控要防泡沫因城施策 受实体经济利润率下滑、人民币贬值预期等因素影响,近期一些投机投资性资金大量涌入房地产市场。专家建议,金融机构应对流入房地产市场的资金加大监管,防控楼市风险和泡沫。
刘洪玉认为,目前参与房地产开发的除了开发企业自有资金外,还有银行、债券、证券、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管计划、保险等资金通过参与竞拍土地、项目开发等多种渠道流入,再加上购买端的个人住房贷款、各种消费贷款以及其他融资变相为购房资金等,甚至一些投资机构包括一些新三板上市公司融来的资金,也直接或间接进入了房地产市场。金融部门应当加大这方面的监管,引导更多的资金进入实体经济。
此外,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分化态势明显。一方面,一二线热点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另一方面,东北、西北、西南地区多数城市市场表现平稳,一些三四线城市特别是县城库存压力仍然较大。针对市场分化,廖俊平建议,房地产调控必须实行分类指导,因城施策。热点城市的调控重点应当是控房价、防风险、防泡沫,三四线城市和县城的重点依然是去库存。 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