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离世 家属对贝贝仁和妇产医院提三点质疑

2016-10-12 07: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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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先生手机里一直保存着跟妻子的合影,每每翻看都哭红双眼。



  

家属提供的转诊情况表(左)和有八医医生签字的转诊情况表,内容多处不一致。



  文/半岛记者 鲍福玉 刘玉凡

  图/半岛记者 张伟

  “天像塌了一样。”过去的十几天,家住市北区的白先生一直备受煎熬。9月29日凌晨,白先生的爱人姜女士被送往八医急诊室,虽然经过全力抢救,最终母婴不幸身亡。本报9月30日曾报道。悲剧发生后,白先生找到了妻子曾经待产的青岛贝贝仁和妇产医院,他质疑医院在妻子生产和抢救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当之处。10月11日,涉事医院回应称,医院接生和抢救过程符合规范,将配合家属走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生产时母婴双亡,仍未下葬

  11日上午,白先生来到本报读者接待室介绍情况,由于到了预产期,妻子姜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位于振华路上的贝贝仁和妇产医院留院观察。后来生产并不顺利,9月29日凌晨4点,产妇被送到八医抢救,最终抢救无效身亡。“发生这件事后,一个囫囵觉都没有睡过,现在一闭上眼就是妻子的音容笑貌!”白先生说,他发誓要给妻子和儿子讨一个公道。

  白先生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和妻子是老乡,之前一起经营广告公司,大女儿12岁上小学,懂事听话学习非常好。如果不是这件事,此时的他已经儿女双全,羡煞旁人。“因为还没有解决,妻子儿子现在都还没有下葬!”白先生说,他至今也忘不了最后见妻子的那一刻,仿佛就是梦一场。

  “孩子的小衣服,小玩具,都买好了,现在却再也用不上了!”说到这里,白先生红了眼圈,哽咽了起来。白先生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对整个家庭打击太大了,公司已经完全停滞了,双方老人因悲痛难过都已经住了院,但涉事医院却提出了3万元的赔偿,这让一家人难以接受。

  家属对医院提三点质疑

  对于青岛贝贝仁和妇产医院,白先生提出了三点质疑。首先,妻子本身是39岁高龄,为了保证生产安全,他们一再向院方强调要“剖宫产”,可是对方置若罔闻,非要自然顺产,这到底是为什么?

  其次,当晚出现临产症状后,贝贝仁和妇产医院的栾院长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到医院来处理。“栾院长之前就答应我们全程跟上。”白先生说,9月28日晚上妻子已经有了反应,肚子很痛,他们就打了三次电话叫栾院长赶快到医院来处理,可是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出了事才到医院。“29日凌晨三点多,一个护士来告诉我妻子休克了!”白先生到房间一看,妻子脸色发青,舌头已经伸出来了,下身全是血,手脚冰凉。而这时医护人员也乱作了一团,一些身着便装的医护人员也冲进来,明显就是准备不足。

  白先生说,他要质疑的第三点是医院涉嫌篡改转诊情况表和病历。9月29日,医院宣告妻子已经去世后,他立即赶回贝贝仁和医院保存证据,栾院长见他过来匆忙往口袋里装了两张纸,“原来是医院的转诊情况表!”白先生说,这个表是一式三份的,“她篡改的那张没有八医医护人员签字。”白先生说,而且在八医医生签字的转诊情况表中的病情简介一栏中上面填写为“孕妇现无生命体征”,而栾院长手头上的那张写着“心跳微弱……”

  “上面还有好几处不一的内容,像病史、抢救经过等!”白先生说,后来再去医院处理此事时,他们还发现了护士在伪造病历。“我们7月28日根本就没有住院,他们竟然在写住院情况。”白先生说,而且这本病历,还没有写完,护士正在往上添加。

  ■医院

  抢救过程符合规范

  支持家属走司法程序


  11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栾院长,她表示目前家属愿意走司法程序,这需要等司法鉴定,以确定到底是谁的责任。“我们支持家属走司法程序,对死者和医护人员都有一个交代。”

  对于为何没对姜女士进行剖宫产的质疑,栾院长解释称,当天院方并不想让姜女士住院,经过检查后,院方发现姜女士没有剖宫产的指征。晚上姜女士出现宫缩,一破膜后出现了急性羊水栓塞。情况非常凶险,意外发生后,医院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了抢救。“我们产房、产室、办公室都有一份急性羊水栓塞抢救的‘疗程’,这是国家制定的。治疗是没有问题的,器械也是没有问题的。”

  对于转诊记录伪造的问题,栾院长表示转诊记录没有伪造,“别人替我写了一份,签了我的名字,不符合我的要求,我重新写了一份,八医留的那一份是我写的。”栾院长还对护士伪造病历的问题进行了解释,称此事还需要到医院查一下,“她不住院的话卡怎么放着呢,很可能白天打完针,晚上走了,药是从医院拿的,那也是住院。”“没有心跳的话120是不能转诊的。”栾院长介绍,姜女士被送到八医的时候还有心跳,大约抢救了一个小时。栾院长表示她与姜女士相识多年,意外发生后她一度非常悲痛。由于双方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院方希望家属也能冷静下来,走司法程序,双方可以就相关问题继续协商。

  ■相关新闻

  胶州女子流产死亡

  医患双方达成一致


  10月1日,本报报道了胶州的隋女士到胶州仁爱医院做人流却不幸离世的新闻。记者前往采访时,涉事的胶州仁爱医院未作回应,记者离开时还遭到医院工作人员的阻拦。报道发出后引发了众多市民的强烈关注,事发后胶州市卫计局介入调查此事,根据初步调查结果,患者是在9月28日去的医院做流产,9月29日发生的意外,当时是在“放药”过程发生意外。10月11日,记者从胶州市卫计局获悉,目前医院和当事人已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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