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在领取《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或《二孩生育证》)后,请及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系统保健检查。
一、服务对象
市北区户籍及居住在市北区的孕产妇于孕8-12周到市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有生育保险的孕妇请携带身份证、医保卡、《生育服务手册》享受青岛市生育保险免费检查项目(200元)。
二、服务内容
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及孕早、中期产前检查,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健康咨询,体格检查,妇科及产科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B超,心电图,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高危妊娠筛查,产前筛查等。
三、服务地点
市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抚顺路25号乙,83744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