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市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了一辆“黑校车”,给予驾驶员王某罚款一万元,不计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定期到中队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10月10日下午,市交警大队执勤三中队接群众举报电话,来电人称在大回村一家幼儿园有“黑校车”接送孩子。根据市民提供线索,三中队民警经视频查找,发现多部疑似黑校车的行动轨迹,在摸清其活动时间路线规律后,10月11日一早,民警随即在其必经路段蹲点。6时许,民警发现嫌疑车辆出现在视线里,且路边陆续有3名幼儿上车。为了不影响学生上学,民警决定先对该车进行跟踪取证。在跟踪过程中,该车先后多次在路边停靠接收幼儿,最后在一所幼儿园门口停车,民警迅速上前将该车拦下。
车门打开后,民警发现里面坐了8名幼儿,连同司机共载了9人,而该车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在民警的要求下,驾驶人王某出示了行驶证及驾驶证,并称该车是给一所幼儿园接送孩子的。经过审理,王某对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了校车服务的事实供认不讳,依法给予了王某罚款一万元,不计分的处罚,并责令其定期到中队进行交通安全学习。
[编辑: 黄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