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今天是国际消除贫困日,也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市委、市政府确定,今年年底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21个省定贫困村和48个市定经济薄弱村摘帽,经济薄弱镇、村和贫困村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有明显改善。市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编制了27个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了我市“1+N”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精准识别
完善数据信息采集系统 2014年,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组织7000多名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全市精准识别、建档立卡省定贫困村200个,农村贫困人口28535户、63887人,插花式分布在85个镇(街)、4330个村,贫困发生率为1.2%;同时,青岛市又确定310个市定经济薄弱村和10个经济薄弱镇,一并纳入脱贫攻坚对象。经过2014、2015两年的脱贫退出、核查排除、识别新增,到2015年底,全市共有贫困人口10445户、25984人。今年以来,全市推广胶州市“定量识别”模式,深入开展“回头看、实地查、再识别”工作,扶贫对象底数更清。
资金使用
5.52亿元扶贫资金一次性拨付 市政府将2016—2018年3年扶贫专项资金5.52亿元一次性拨付区(市)统筹使用,区 (市)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3.47亿元,两级财政专项资金分别比去年增加320%和530%。目前,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落实了分类脱贫措施。因地制宜地推进产业扶贫、项目扶贫,依托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
把资金使用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给区(市),市里着重加强扶贫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发挥好区(市)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的作用,释放现有当家产业的叠加效应,在科学论证、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快规划、快审批、快推进、快见效,确保贫困人口早受益。
整合资源
参保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率先完成农村精准脱贫任务的意见》,并将脱贫攻坚列为“十三五”规划的重要内容。市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编制了27个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了我市“1+N”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为解决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经过10次调整,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达到5640元,居山东省城市首位。整合卫计、人社、民政等多部门政策资源,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模式,将已参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
从严考评
扶贫总体满意度达到98% 全市探索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重点对贫困人口识别退出准确度、工作精准度、群众满意度等进行科学评估。对贫困户脱贫进度实行月调度、季评估,已脱贫的跟进巩固,确保今年年底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严格按照标准、条件、程序,建立规范、透明的贫困退出机制,做到政府科学认定、群众自愿认账、社会普遍认同,坚决杜绝 “数字脱贫”“硬脱贫”“被脱贫”现象的发生。将经济薄弱镇、贫困(薄弱)村摘帽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一起谋划、一同部署、一并考核。 6月底,市扶贫办组织5个督导组,随机走访调查了5个区(市)、12个镇、34个贫困(薄弱)村、102个贫困户、329人,群众对政策落实、帮扶措施等总体满意度达到98%。
(记者 于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