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外国人来华工作将实施 “两证合一”,整合之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统一由省外国专家局负责组织实施。11月1日起不再发放外国专家工作证件、外国人就业证件,正式启用《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11月1日起“两证合一”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份,国家外专局印发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外专发〔2016〕151号),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安徽、山东、广东、四川、云南、宁夏等地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 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启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2017年4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据悉,自2016年11月1日起,山东省原有“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管理系统”、“外国人来鲁就业管理系统”停止使用,用人单位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工作许可证、延期、变更等业务需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http://202.96.25.25)办理。
11月1日起不再发放外国专家工作证件、外国人就业证件,正式启用《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和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2016年10月31日及此前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持有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申请延期或变更业务的,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后按境内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其他)办理,填写完整的信息便于分类,发放新证时旧证收回。启用新系统后,申办延期的时间改为证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不得早于90日。
经办人员需专门培训 根据新制度规定,用人单位需确定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业务申办。办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工作动态。办理人员登录系统后登记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不得虚报、谎报,发生工作变动后应及时通过系统变更。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办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外国人来华许可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记者了解到,青岛市的受理机构为市外国专家局,服务窗口或办公地址为市南区闽江路7号1715室。 (记者 徐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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