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下月起告别"黄绿标" 尾气检测仍需进行

2016-10-28 13:23   来源: 青岛早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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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的市民都知道,在汽车前车窗上必须贴三个标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强制保险标志。但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从下个月1日起,我市环保部门将终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业务,意味着机动车三贴将减为两贴,机动车将告别“黄绿标”。但这并不意味着取消车辆排放检验,而是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合二为一,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对无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将无法正常上路行驶。

  下月起终止“黄绿标”核发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发放机动车“黄绿标”,是为了更好地识别黄标车,区分出高污染排放车辆,让车主知道自己的车是不是黄标车,通过严格的检测措施引导车主去维护改善排气净化装置。同时,通过对无标车和黄标车限行等措施加速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淘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今年7月,环保部、公安部及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为有效促进机动车排放检验和安全技术检验工作衔接,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和青岛市交警支队联合下发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检验工作的通知》,规定了我市机动车排放检验的相关细则。自2016年11月1日起,我市环保部门终止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业务。

  环检和安检实现数据互联

  取消环保标志后,并不意味着取消车辆排放检验。机动车生产企业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依法进行机动车排放检验。机动车排放环检机构仍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排放检验,将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并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环检机构和安检机构实现数据互联,资源共享。安检机构将接收的含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合格报告核实后拍照,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上传公安、交警以及车管部门。

  这意味着,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将合二为一。根据环保部出台的相关通知,除了纯电动汽车,6年内的新车免于尾气检测。机动车从第7年开始需要检测尾气,如果在检测中发现超标排放等问题,需要进行整改。对未经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公安交警车管部门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对无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这样的机动车无法正常上路行驶。

  车主享环检安检一站式服务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环检机构和安检机构随后将设在同一地点,这样可以有效整合优化检验流程,共享检验信息,为车主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以后机动车排放检验周期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技术检验上线检测的车辆就可以不进行排放检验,而纯电动汽车则免于环保上线检验。我市将加强对环检机构和安检机构的监督管理。环保、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将通过定期检查、明察暗访、资料审核、数据联网监控等方式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管,推进检验机构规范化运营,依法严肃查处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

  通讯员 吕海峰 记者 黄飞 摄影报道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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