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遭虐待导致肋骨骨折、皮肤软组织损伤。(资料图片)
□半岛记者 孙桂东 实习生 郭田 通讯员 王丽娜
今年6月份,本报曾独家报道了市北百善老年公寓护工虐待老人事件。11月4日,记者从市北法院了解到,该起案件已经审理完毕并进行了宣判,护工姜某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同时,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青岛市首例虐待被看护人案。
案件回顾:
护工“出气”,殴打89岁老人 今年已经89岁的韩老太因为生活不便,住到了市北区的百善老年公寓。今年6月9日,恰好是端午节,子女们专门带了粽子去看望她。“一到公寓,越看越不对劲,老人的下巴和脖子有明显的淤青。”韩老太的女儿陈女士说,老母亲嘴里连续说着“打我”等字眼,他们才意识到老人可能遭到了虐待。于是,陈女士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同时120救护车把老人送到医院治疗。后经医生初步诊断,老人肋骨骨折。
愤怒之下,老人的子女们调取了公寓的监控录像,发现6月1日的时候,护工在给老人换纸尿裤的时候,非常粗暴,不仅用力压老人的胸口,还多次用胳膊肘击打老人的头部。随后,警方将护工姜某某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韩某某右侧第4、5肋骨腋中线处骨折,局部无明显骨痂形成及骨密度增高征象,符合近期外伤新鲜骨折,构成轻伤二级;面部、舌体部皮肤软组织损伤,构成轻微伤。
据被告人姜某某供述:2016年4月份开始,韩老太瘫痪在床,无法下地活动,不会说完整的话。5月份的时候,韩老太的儿子让在她的床上绑上绳子和铁栏杆,防止她掉下来。6月1日,姜某某觉着韩老太开始变得不好看管了,再去照顾她的时候很生气,就打了韩老太腹部几拳。6月4日13时许,他给韩老太换尿布,但她不配合,他将上半身的力量压在手掌上用手掌按她左侧肋骨,按了大约四五下,还打了她面部两三巴掌。2016年6月8日,他照顾韩老太的时候,她在床上乱动,他用右手打了她下巴一下,老人还要翻身,他用左手反复打了她下巴五下。
法院判决:
虐待被看护人,获刑7个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姜某某与被害人的亲属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万元,被害人亲属对被告人姜某某予以谅解。最终,市北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某对其负有看护职责的人实施虐待行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被告人姜某某的辩护人所提被告人犯罪行为较轻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姜某某作为老年公寓的看护人员,对被害人韩某某实施虐待、殴打行为,致韩某某轻伤,其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故对其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其所提被告人姜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被告人姜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姜某某犯虐待被看护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同时,记者从市北法院了解到,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青岛市首例虐待被看护人案。
家属发声:
希望改革体制,避免“惨剧” “一开始看到老人被打的视频时,揍死他的心都有,”4日晚上,韩老太的儿子陈先生对记者说,但是,经过前期与护工代理律师的沟通,对方进行了真诚的道歉,事情已经过去了,他们也不愿意再继续追究,谅解了对方。目前,他的母亲身体已经逐渐恢复。
因为担心母亲可能再次受到虐待,他们兄妹几个轮流去养老院看望。陈先生说,这名护工可能是一个个例,但背后的体制问题更让他们不安心。他们在养老院里看到,一名护工要看护二三十名行动不便的老人,工资待遇却难以匹配。干活累,拿钱少,对一些不好照顾的老人,护工的态度就可能不太友好。不仅如此,护工行业也没啥规范标准,行业门槛低,谁都能进。很多都是外地务工人员,以45至55岁的从业人员为主,大部分年龄偏大,而且很多从业人员普遍技能低,素质低,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因此,陈先生希望养老院能从更深层次进行改变,从而避免让老人受到虐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