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11月9日讯 11月8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宋平做客“在线问政”,就“就业创业政策”方面的内容解答了市民的诸多疑惑。据介绍,省工商局、省人社厅于近期建立了小微企业目录推送制度,在目录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不用认定,就可直接申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青岛预计本月底左右将正式实施。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是山东省政府出台的创业扶持政策,申领此项补贴的一个条件是申请单位须为小微企业。那该如何认定小微企业呢?宋平表示,此前小微企业的认定由经信部门负责,并出具小微企业认定证明。2016年8月份,市经信委、市统计局下发《关于废止中小微型企业认定工作文件的通知》,不再承担小微企业认定工作。近期,省工商局、省人社厅建立了小微企业目录推送制度,在目录范围内的小微企业不用认定,可直接申领创业补贴;对于不在小微企业推送目录内的,青岛市将按照省工商局、省人社厅小微企业推送程序,重新核实,如符合条件,也可按规定申领补贴。据悉,该政策预计本月底左右将正式实施。
另外,对于注册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的创业者,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时,须按照青岛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在创业实体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后创业者本人须在青岛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