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给业主发钱"应该是习惯

2016-11-10 09:3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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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韩金惠

  业主共享小区经营性收入并非别人家小区的特有福利,而是每位业主的法定权利,是人人都应该习惯的法律常识。无论是小区物业还是业委会,对于这笔钱的管理,都要最大程度地保证业主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

  近日,有媒体从杭州市下城区星都嘉苑小区业委会获悉,上个月底,该业委会发布经全体委员投票通过的公告,决定将截至今年8月底前小区结余的99万元经营性收入,按每户业主每平方米补贴14.5元计,全部分发给全体业主。而去年,苏州一小区物业也曾成功给业主发放了126万元的物业补贴。小区经营性收入到底是什么?业主们真的能从物业那里见到回头钱吗?一时间,围观的公众展开了热议。

  虽然杭州星都嘉苑小区业委会的决定,被社区居委会以“该决议未召开全体业主大会讨论、且本届业委会已于8月28日到期,不再享有业委会职权”为由叫停,但是就决定本身来讲,其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按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营性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或者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的其他需要。而《物权法》第70条也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业主共享小区经营性收入并非别人家小区的特有福利,而是每位业主的法定权利。

  电梯间广告费、活动场地费、外来车辆停车费……以杭州的星都嘉苑小区为例,一年收入约130万元左右。但是很显然,对于大多数小区的业主而言,这么一大笔收入并没有进入自己的腰包。面对质疑,物业公司也显得很无奈,“很多人觉得这些钱都进了我们物业的腰包,甚至有的人直接说归了经理,可是实际上物业是把钱都贴补进了日常的维护中。”问题在于,业主们看不到公开透明的账目,自然也就不会相信物业的“委屈”。

  目前,有的小区物业为了保证工作的透明,选择把经营性收入全部归由业委会负责。无论这笔钱由谁管理,最关键的一点在于,要有一本随时能公开的明白账,并且安排专人来负责,实现物业、业委会、业主三方共同监管。这不仅是对业主负责,也是保证物业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总而言之,小区经营性收入不该是物业的专属。对于这笔钱,广大业主不仅应该知晓,而且应该明白具体收入多少,支出多少,剩余多少。而这也是我们围观“物业给业主发钱”的价值所在。小区经营性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并将结余资金返还给业主,这是人人都应该习惯的法律常识。今后,无论是小区物业还是业委会,对于这笔钱的管理都要与业主充分协商,做到账目公开,最大程度保证业主的知情权和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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