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4.4万名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2016-11-16 11:15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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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报讯 从2016年10月1日起再次提高全市八大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此次标准调整后,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提高100元,提标后抗战时期入伍的达到每人每月1560元、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达到每月1550元、解放后入伍的达到每月1540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450元;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退役人员、涉核退役人员生活补助金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500元;60岁以上农村籍老年义务兵生活补助金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达到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25元;在乡老年烈士子女生活补助金每人每月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月340元。提标后,青岛市4.4万余名重点优抚对象得到更有效的生活保障。

  城市信报记者 张鹏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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