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帮企业缴排污费是乱作为

2016-11-19 11:0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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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李红梅

  向企业征收排污费,本是对排污者的惩戒,意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地方政府为企业代缴排污费,无异于包庇纵容企业排污,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财政资金,也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最终受害的还是当地百姓。

  11月17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江西省反馈督察意见,直指其“环保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其中,乐平市政府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2012年至2014年,多次用财政资金为36家企业代缴排污费1147万元。(11月18日《新京报》)


  去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首次提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明确建立环保督察机制,由此前的环保部“督企”转向中央环保组“督政”,督察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任免的重要依据。从中央环保督察组最近陆续反馈的督察意见来看,大多措辞严厉、一针见血、不留情面,不仅点出具体环境问题倒逼地方积极整治,也向全社会表明中央铁腕治污的决心,昭示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行不通了。

  向企业征收排污费,本是对排污者的一种惩戒,意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缴纳排污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排污费征收、使用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可是,乐平市政府非但不督促企业依法缴纳排污费,反而多次违法用财政资金为企业代缴排污费,这种乱作为无异于为虎作伥、养痈遗患。

  政府为企业代缴排污费,无异于包庇纵容企业排污,不仅浪费了宝贵的财政资金,也对当地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最终受害的还是当地百姓。在目前的政绩考核中,虽然相关部门一再要求大幅增加环保权重,可实际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比如,2015年郑州市环保考核未完成,结果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竟然为优秀。这说明,一些地方为了短期的经济发展,不惜破坏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实在让人忧心。

  环保领域的积弊,不亚于一些地方官场的腐败。在地方缺乏环保动力、不挪不动、不推不走,而民众在环保中的博弈力量散而小的情况下,中央直接施压、直接干预,像反腐以“纪委巡视”为抓手那样,环保以“中央督察”强力推动,对环保决策落实情况和突出环境问题动真碰硬,啃地方不愿啃、啃不动的环保“硬骨头”,可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是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底线。为此,地方政府应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按照中央环保督查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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