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14时11分许,即墨交警温泉中队在大田路石门村路段执勤时,一辆由东向西驶来的黑色无牌照的二轮摩托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该车见到前方有交警在设卡查车,由于慌张一把方向扎进了路旁的绿化带里,民警遂上前对该驾驶员单某某(男,龙泉镇后麦泊村)进行检查。民警刚上前就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有浓浓的酒气,民警将单某某带至温泉镇中心医院进行抽取血样检测,其结果显示为192mg/100ml,已达到醉酒状态,单某某对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单某某供述,中午自己喝了二两白酒及一瓶啤酒,他感觉自己骑摩托车不会被查,于是就侥幸骑车上路了,不想还没走几里路就被交警查获,因为一时的紧张才扎到路旁的绿化带里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单某某因为无证驾驶机动摩托车罚款200元,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驾驶无牌照的机动摩托车上路处200元罚款,因醉酒驾驶机动摩托车还将面临1~6个月的拘役。
城市信报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华祥 韩通科 王兆旬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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