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石膏矿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公布:19人被处分

2016-11-23 14:53   来源: 大众日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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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洪涛

  近日,山东省安监局网站公布了临沂市平邑县万庄石膏矿区“12·25”采空区重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2月6日,事故造成1人死亡,1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133.9万元,平邑县玉荣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尹升等19人受到相应处分。

  2015年12月25日7时56分,平邑县保太镇境内万庄石膏矿区发生采空区坍塌,该区域内平邑县玉荣商贸有限公司玉荣石膏矿井下作业的29名矿工被困。经全力救援,截至2016年2月6日,有15人获救升井,1人死亡,1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133.9万元。

  调查报告显示,坍塌区域东西长约1220米,南北宽约660米,最深处约7米,涉及万枣、玉荣、保太三个石膏矿,面积约为0.61平方公里。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万枣石膏矿采空区经多年风化、蠕变,采场顶板垮塌不断扩展,使上覆巨厚石灰岩悬露面积不断增大,超过极限跨度后突然断裂,灰岩层积聚的弹性能瞬间释放形成矿震,引发相邻玉荣石膏矿上覆石灰岩垮塌,井巷工程区域性破坏。间接原因是:玉荣商贸有限公司未落实采空区监测治理主体责任;玉荣石膏矿对相邻矿山采空区坍塌风险认识不足,防控不到位;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停产矿山采空区监测和治理监督不到位;对房柱法开采石膏矿山上覆巨厚石灰岩层大面积断裂坍塌危害性缺乏认识。据检索,此类事故在国内没有先例。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属于长期停产整合的万枣石膏矿采空区顶板逐渐冒落,上覆巨厚灰岩形成大面积悬空,达到极限跨度突然垮落形成现有技术手段无法准确预测的矿震,波及相邻玉荣石膏矿大面积坍塌的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提出了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平邑县玉荣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尹升等三人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平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6年2月5日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对三人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批捕;4月4日,平邑县公安局对上述三名犯罪嫌疑人移送平邑县检察院,目前此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徐洪祥等2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检察机关拟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故调查组建议给予平邑县国土资源局保太所所长武传芹等14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其中引人注意的是,事故发生后不久,平邑县三名时任县级领导就受到了相应处分:

  平邑县原县委书记丰程秀因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的第四天即被临沂市委免去平邑县委党校校长职务、同意免去其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12月29日省委批准免去其平邑县委书记职务。鉴于其同时对平邑县“9·14”强拆致死事件和“10·21”山东天宝化工爆炸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6年2月,省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处分。

  平邑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春波因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被临沂市委免去县委副书记职务、同意免去其县长职务。鉴于其同时对平邑县“9·14”强拆致死事件和“10·21”山东天宝化工爆炸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6年3月,临沂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平邑县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青松因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临沂市委免去县委常委职务、同意免去其常务副县长职务。事故调查组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平邑县万庄石膏矿矿长、万庄膏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马丛波2015年12月28日井下救援时自杀身亡,公安机关对其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调查组同时责成平邑县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向平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平邑县县委、县政府向临沂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临沂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省安监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平邑县玉荣商贸有限公司处以300万元罚款。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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