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青岛市召开全市由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和部分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约150人参加的《青岛市物业管理区域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工作部署会。此次治理工作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通过治理,促进城乡面貌显著改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近期,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积极行动,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下发了《青岛市物业管理区域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在全物业行业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此次物业管理区域治理重点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一是擅自侵占共用场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等行为。二是违法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行为。三是违法设置户外广告、占路亭体等行为。四是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法行为。五是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六是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做好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发现、制止和向有关部门及时书面报告的工作,并积极协助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工作。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督导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工作。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违建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明责任人、完成时限等,确保治理计划任务不落空。同时,要结合年度宣传计划,相应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小区网络平台、宣传栏等途径,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和我市违法建设治理行动 ,营造浓厚舆论氛围。青岛市物业办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考核,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调度辖区内各物业服务企业推进工作进度,对进展缓慢的要靠上去指导督办。对未落实到位或制度不完善的 ,要责令整改。把此项工作纳入对企业的批后监管考核体系,与企业信用挂钩,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城市信报记者 张俊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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