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相关领导颁发第一张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
半岛网12月1日消息 12月1日起,青岛市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向新设立、变更、换照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今天上午,在市南区香港中路市场监管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相关领导颁发了青岛市第一张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不需要再单独办理税务登记。
此次改革后,将启用新的个体工商户登记文书,申请人可登陆青岛市工商局官方网站(www.qdaic.gov.cn/)下载,也可到各工商所(市场监管所)登记窗口领取。此次改革不设过渡期,对于暂未办理“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申请换发“两证整合”营业执照的,无需收缴税务登记证,此次换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文/图 王君莉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