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贵峰
对于雾霾预警响应措施“夕令朝改”现象,不仅当地政府应尽快回应,及时向当地公众解释澄清,还必须针对其中存在的各种明显违规问题,进行严肃的问责追责,不仅要在“雾霾治理应对”,也要在“政府信息发布”方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11月30日22时许,石家庄市政府下发紧急通知,决定自12月1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响应,中小学、幼儿园停课。而12月1日凌晨2时多,石家庄市政府又临时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不停课。(12月1日新华社) “凌晨2时多”实际上仍是绝大多数人尚在睡梦中的深夜,也根本不可能及时掌握这样的政令变化。这意味着,石家庄这种“夕令朝改”的做法,损害的不只是政府政令自身起码应有的严肃规范性,也是当地公众的切身利益,诚如许多石家庄市民抱怨的,“折腾老师,折腾家长,更折腾孩子”。
实际上,即使不考虑“夕令朝改”以及由此产生的“折腾人”问题,从雾霾预警应对管理角度来看,此次石家庄市政府在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响应过程中,事实上也是存在许多明显的不规范问题。比如,雾霾预警启动并不及时,“12月1日8时启动”红色预警,但通知时间却是“11月30日夜间22时”,而此前环保部曾明确要求“原则上红色预警一般应提前24小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也明确,“预警信息提前1至2日发布”。
另一方面,从政府信息发布角度,这种前后矛盾的雾霾预警信息,同样也明显不合乎政府信息应有的“及时、准确”品质。而更令人遗憾和不解的还有,对于究竟为何会发生这种政府信息“夕令朝改”现象,到目前为止,当地政府仍没有进一步的回应,既没有表达歉意,也没有进一步的解释澄清。面对记者采访,相关政府工作人员或者是“对这一话题不愿多谈”,或者是“不清楚情况,领导正在开会”。而这种做法,显然已经涉嫌违规。如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明确要求,“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不按照规定公开政务,侵犯群众知情权的且情节严重的,会同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因此,对于上述雾霾预警响应措施“夕令朝改”现象,不仅当地政府应尽快回应,及时向当地公众解释澄清,还必须针对其中存在的各种明显违规问题,进行严肃的问责追责,不仅要在“雾霾治理应对”,也要在“政府信息发布”方面,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让那些乱作为“折腾人”的官员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
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