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12月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根据安排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
根据通知安排,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除夕至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初八)上班。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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