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查捂房惜售等八种行为 青岛已展开检查

2016-12-08 14:04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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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报讯 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了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严查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等行为。购房者也可拨打12358举报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

  通知提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省物价局、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安排部署,各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地方住房城建部门配合。各市在全面检查在售楼盘的基础上,抽查不少于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检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八种行为,其中包括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通知提出,购房者遇到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可以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举报,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查处。

  记者从市国土资源房管局获悉,我市积极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房地产市场检查的精神。 10月11日起,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工商局和市物价局四个部门联合开展了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检查。本次检查共派出4个检查组,通过查看销售现场、在线查阅网签、成交价格等相关情况,对项目销售、广告、合同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市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领导还约谈了二十余家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恶意炒作等行为,给予提醒、告诫、警示,要求约谈房地产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履行遵规守法的基本义务,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恪守行业运作准则,坚持职业道德操守,确保岛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青岛晚报/掌上青岛/青网 记者 李德银)

  严查八种违法行为

  ●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

  ●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标价内容不一致;

  ●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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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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