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警部门在巡查的过程中,民警通过自己的丰富经验,“慧眼”辨别出两名违法司机,本来民警想要提醒司机车牌松动明显,没想到司机竟然套用别人的车牌。与之类似的,即墨交警鹤山路中队民警,发现一辆越野车的车辆状况明显的与悬挂的号牌不相匹配,有挪用号牌的嫌疑……
本想提醒结果发现是套牌车
12月8日上午,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巡逻时,民警发现从一旁疾驰而来的银色商务车的后牌照松动明显,眼看就要掉下来,交警赶忙截下车想要好心提醒一下驾驶员刘某,这一提醒不要紧,老练的民警看出了问题:刘某看到民警后十分慌张,对车牌快脱落没提出立即解决的办法,反而说:“我有急事,让我抓紧时间离开咋都行。”这引起了交警的怀疑,当要求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时,刘某又说:”大哥,我证件都忘家里面了,下次一定带齐证件并且遵守交通规则再开车上路。”民警只好将其传唤到中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实,刘某驾驶的商务车辆牌照,其实是一辆已经报废的五菱面包车的牌照,当交警把网上查询的结果摆在刘某的面前时,刘某默默地低下了头说:“本想耍个小聪明,换个车牌,这样有违法的话你们也找不到我。哎,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并且把口袋里面的驾驶证、行驶证都拿了出来。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刘某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的处罚。因为刘某的驾证是A2,他的驾驶证也因此被降级。
交警大队提醒各位驾驶员: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有此类行为的驾驶员,趁没被“逮”到,赶紧改正自己错误,不然被发现,就得把“欠”下的全部补回来。
捡来的车牌被“慧眼”识破
12月8日早晨9时许,即墨交警鹤山路中队民警,巡逻到鹤山路肇事处理科门口时,发现一辆悬挂鲁BNB55X黑色途锐越野车停在此处,民警发现该车的车辆状况明显与悬挂的号牌不相匹配,断定此车有挪用号牌嫌疑,民警们立即上前将嫌疑车辆查获。
经查,该驾驶员刘某某(即墨市灵山镇人)拿不出该车的有效证件,谎称驾照也忘在家里没有带,民警们通过公安网查实,该车悬挂的鲁BNB55X号牌属于一辆已被注销的捷达轿车,后又通过车辆识别代码查询该车原车牌为鲁BFR99X。随后,执勤民警又从该车的后备厢中找出原车牌。在证据面前,驾驶员刘某某对挪用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暂扣。
据刘某某称,该车悬挂的鲁BNB55X车牌是自己捡来的,之前经常被电子监控抓拍到违法行为,所以才想到了挪用其它车辆号牌,没想到还是被交警的慧眼给识破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刘某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收缴挪用号牌的处罚。
记者 张林盛 通讯员 王大钰 华祥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