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路街道:分娩补助在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

2016-12-22 13:44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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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徐玮苓

  2016年12月,镇江路街道卫计办开始审核第四季度分娩补助。据了解分娩补助是一项针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育龄妇女给予补助的政策,可以一次性补助500元(包括一孩和二孩)。那符合什么条件才能领取,领取时要带些什么呢?记者特意为您整理一下。

  1、户籍人口(即户口属于镇江路街道):需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女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地址联、索引表、个人联)、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女方身份开户的工行银行账户。另外,女方嫁到青岛的,还需要提供男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地址联、索引表、个人联)。

  2、流动人口: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地址联、索引表、个人联)、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或定点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证明、女方身份开户的工行银行账户、女方或男方的劳动合同、租房合同(不要求居住满一年),平台上必须显示纳入居住管理和服务一年以上。如果没有《生育服务手册》,需要看到户籍地按照一孩或二孩合法上报,打印户籍地的信息。若老家没有上报,就打电话给户籍地,同时发生育通报,待户籍地上报合法后就可以办理分娩补助了。

  街道卫计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分娩补助只在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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