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子口街道优惠政策越来越多 这些新变化需要你了解

2016-12-23 14:2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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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王永红 整理

  2016年,沙子口街道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重度残疾人补贴、白内障复明工程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所变化,这些新变化需要你了解。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条件:凡本区城乡户籍居民家庭或在本区稳定就业的外来转移人口家庭(有固定住所且家庭成员均在居住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审批程序: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代理人以户主名义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新型社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综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新型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社区居委会也可以代为申请。城乡低保实行个人申请、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社会化月发放的运行机制。

  城乡低保标准:自2016年4月1日起崂山区在全市率先实行低保标准城乡统筹,标准为每人每月650元。

  二、临时救助

  申请条件:(一)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的城乡居民家庭;在本区办理居住证满1年、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满1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青岛市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在本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1.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意外事件,或者因溺水、人身伤害、见义勇为等原因,造成家庭基本生活设施破坏,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2.因患重大疾病,在各类救助保障后家庭支出的符合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大病医疗救助的药品、诊疗项目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家庭上年度年总收入50%,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且家庭财产不超过20万元的。

  (二)本区常住户口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范围内的重度残疾家庭、单亲家庭,因子女上学、物价上涨等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申请审批程序:申请审批临时救助程序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相同。

  临时救助限额:原则上每户一年救助不超过两次,年救助额不超过2.5万元。

  三、医疗救助

  申请条件:(一)凡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并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居住,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城乡困难居民,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1.低保家庭成员。

  2.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低保标准200%范围内)。

  3.中低收入家庭成员。家庭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本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且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

  4.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家庭当年可支配收入扣除当年家庭成员个人自负医疗费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区低保边缘家庭收入标准,家庭财产不超过20万元。

  (二)在本区办理居住证满1年、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崂山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和缴纳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在本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非崂山户籍在校学生,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或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认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申请审批程序: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在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医疗救助资金。城乡低保边缘和中低收入家庭成员,先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新型社区)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对象、非崂山户籍的救助对象或因特殊情况无法实现即时结算的,须到所在街道(新型社区)申请办理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限额:年度内,在享受各类社会救助后,符合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后的个人自负部分,低保家庭按98%比例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按95%比例救助,中低收入家庭3万元以上的部分按85%比例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申请对象和条件

  自2016年1月1日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调整为具有我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有条件的区(市)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适当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指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残疾人生活保障需求等因素,逐步提高我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自2017年起,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2016年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2018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2019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40元,2020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50元。

  申请审批程序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本人申请。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以及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被委托人可代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填写《青岛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街道办事处(镇)受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街道办事处(镇)应当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公示申请人姓名、补贴类型、补贴金额等基本信息,公示内容要保护残疾人隐私,不得公开与补贴审核无关的信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通过初审和公示的申请材料报送区(市)民政局(含高新区社会事务局,下同)、残联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区(市)民政局、残联在《审批表》上填写审批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退回街道(镇),并告知原因、记录在案。

  政策衔接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已享受托养服务政策的残疾人,不重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计入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

  五、白内障复明工程

  申请对象和条件

  具有崂山区户籍或崂山区常住居民且参加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符合白内障手术指征并自愿接受免费手术的白内障患者。由定点医院进社区筛查,向符合白内障手术条件的患者出具《崂山区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拟手术告知单》,或由患者自行到二级以上医院进行检查并开具诊断证明。 

  自愿接受免费手术的患者申请白内障复明手术需提供:拟手术告知单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本人或家属持拟手术告知单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到所在社区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填写《崂山区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手术申请表一》;户籍居民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常住居民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卡(职工医保卡或居民医保卡)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审批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将材料交至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初审;以社区为单位汇总材料报所在地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以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单位汇总上报区卫生计生局审核;崂山区集体户口居民需将材料直接提交居住地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崂山区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手术申请表一》返还申请人。申请人持《崂山区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手术申请表一》自行选择到定点医院接受治疗。定点医院为:市立医院东院区、青岛眼科医院。 

  另外,由定点医院安排患者术前检查、入院、术后护理、随访等工作,手术定点医院与患者签订手术协议,负责手术患者术后定期随访,并按照要求对手术质量进行评估。 

  定点医院完成手术后,患者医疗费用首先按照医保有关规定报销,自付部分由区政府统一支付,患者不承担任何白内障手术费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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