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12月23日消息 近日,莱西一男子去ATM机取钱时,因发现前一位取款者取款后未将银行卡取出,而动了歪念将卡上的2100元钱全部取走。莱西警方在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调取银行监控,监控视频拍下了整个作案过程,并发现该男子驾车离开。最终通过监控追踪锁定嫌疑车辆,成功抓获该嫌疑人。
嫌疑人赵某东正在接受审讯
2016年12月19日,莱西市公安局青岛路派出所接到辖区陈先生报警称:自己在石岛路某银行ATM机取钱时,只顾着拿钱走人,竟忘记取走银行卡,回家后发现卡不见了,回银行找却没找到。青岛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调取监控,通过监控视频发现陈先生刚离开没多久,有一男子上前直接将银行卡上的钱取走。获取这一线索,民警通过调取银行附近的天网监控,发现该男子驾驶一辆黄色轿车离开,通过调取沿路监控,民警确认,该车辆系一辆车牌号为鲁B8XXX2的夏利车。随即民警对该车进行调查,通过信息核查,最终确定该男子即赵某东(男,39岁,莱西市),民警随后对赵某东展开布控抓捕,12月21日,民警在赵某东家中将其抓获。
经审查得知,12月19日,赵某东本来打算去银行取钱,没想到刚到ATM机发现机里有一张银行卡并没有取走,想到卡上可能有钱,利欲熏心的赵某东立即打起歪主意,看了看周围没人,于是通过操作将他人遗忘在ATM机里银行卡的钱取走,涉案价值达2100元人民币。
根据民警介绍,赵某东在ATM机上取走别人的钱,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又具有窃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并将他人的财物转移为自己占有,因此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赵某东对以上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其因涉嫌盗窃罪被莱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醒:岁末年底,群众取钱时,一定记得拿好现金,并及时取走自己的银行卡,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同时,遇到他人遗失银行卡等财物时,要及时归还或报警,切不可贪图小利,得不偿失。
通讯员 张雪凤 于颖 文 刘子琳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