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青岛注册公司 企业名称可自主申报登记

2016-12-27 10:12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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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董夏 通讯员 门刚

  今后在青岛注册公司,企业名称可自主申报登记,无须再预先申报核准了。12月26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青岛市企业名称申报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企业名称申报登记改革后,程序由原来的五个环节减少为两个环节。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其他企业减少往返登记机关至少一次,将极大便利申请人。截至26日下午5点30分,已有305家企业在青岛市企业名称申报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第一天,通过新系统成功申报名称,实现当天申报当天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时效缩短至一个工作日

  企业名称的选定是企业正式进入市场的第一个环节,要选到一个符合名称登记原则、与其他企业不重名、寓意又好的“吉名”,不是一件容易事。“原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为:申请人网上提交材料——区市局初审——市局核准——登记窗口换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登记材料五个环节。”青岛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局长荣光介绍说,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的高涨,申请登记审核企业名称的企业呈现逐年增长的走势,这从客观上造成了企业名称资源的一定程度紧缺。以往办理企业查名,需要负责人到受理大厅现场办理,新企业在进行企业名称登记时,会常常遇到近似或重名的情况,为此可能会往返好几趟。

  而改革后,名称登记程序为:申请人网上申报、网上自动查询比对、网上自动反馈——提交登记材料两个环节,登记环节减少60%。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应当申请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外,其余名称均可通过自主申报。系统自动查询比对率将达到95%以上,名称登记时效由目前区市两级三个工作日(法定10个工作日)变为1个工作日,效率提高70%。

  优化企业名称申报核准流程

  “此次改革主要有两大变化,一是企业无须预先申报核准,除了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者国家工商总局、山东省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仍须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二是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在青岛市工商局网上服务平台向登记机关自主申报,经系统查询比对不重名后即可提交,系统校验1个工作日后网上自动反馈校验结果,而不再是原先的行政机关核准。”荣光表示。

  同时,此次改革建立了企业名称自主查询系统。据了解,企业登记机关建立并开放包含记载于企业登记数据库全部企业名称的查询比对系统,依据名称自主申报规则制定查询比对标准,申请人可自主登陆该系统检索、查询、比对涉及企业名称的相关事项,参照系统查询、比对结果及提示信息,区分禁止性规定、限制性规定、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不允许申报登记等不同情形通过网络平台向企业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在线支付等新兴行业用语可出现在名称中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改革后的企业名称登记限制也有所放宽。据荣光介绍,改革后允许企业根据需要,按照规定在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前使用“国际”字样,作为行业的限定语。允许企业主体根据需要调整企业名称组成次序,可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企业名称经申报登记后1年内,允许企业凭有关正当理由的说明材料,向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扩大规模,转型升级为公司的,在主要出资人不变、与其他企业名称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保留使用原字号。新兴行业企业,允许其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用语之外的行业表述,如孵化器、在线支付等。

  设有不少于3家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母子公司注册资本累计达到2000万以上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允许新设立集团子公司、参股公司在其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允许新设立企业根据需要在名称中使用“连锁”字样。符合总部企业条件的,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部”、“地区总部”、“研发总部”等字样。分支机构名称无需经过查询比对,可直接申报开业或变更登记;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分支机构,可到各区市局登记注册窗口直接申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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