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到2020年全市培育1000家

2017-01-05 11:12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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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4日,记者从青岛市相关部门获悉,岛城发布《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实施意见》,鼓励发展以农户家庭为主体的家庭农场,并培育实现与城市社区、农产品交易市场、零售商场合作实行直供直销。按照相应的规划,到2020年,全市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1000家。

  出现农产品质量问题家庭农场将被一票否决

  岛城将鼓励发展以农户家庭为主体的家庭农场,引导种植养殖大户、种养能手向家庭农场转型,实行自主经营 、自我积累和科学发展。引导家庭农场通过土地流转从事适度规模经营 ,生产经营规模一般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面积15~20倍或50亩~500亩之间,倡导发展经营规模100亩~300亩的家庭农场。推进家庭农场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营销。积极为家庭农场发展创造条件 ,培育法人型经营主体。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农村实用人才和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创办家庭农场,按照规定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家庭农场建设的质量方面,青岛将根据农、林、牧、渔等不同类型家庭农场的要求,以物质装备条件 、生产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成员知识技能水平、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等为主要内容,制定家庭农场建设标准。注重家庭农场示范场的培育,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分级分类制定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评定,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通过强化示范带动,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向农户家庭农场倾斜,每年组织推荐确定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帮助家庭农场开展农业投入品经营使用、标准化生产、生产记录档案、农产品自律检测、产品包装标识、合格产品准出、质量安全追溯等工作,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对出现农产品质量问题的家庭农场采取一票否决制。鼓励家庭农场开展信息化建设,推动家庭农场建立网站、短信平台,发布生产技术、市场信息和日常运行情况。

  培育一批家庭农场与城市社区直供直销

  岛城将探索建立家庭农场与其他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开展联合经营,引导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家庭农场通过组建协会等方式,加强相互交流与联合。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带动其他农户共同发展。引导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其他经营主体联合与合作,通过订单生产、示范基地、股份合作、农超对接、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努力实现家庭农场与其他经营主体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推动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水面经营权或林权作价入股建立家庭合作农场。培育一批与城市社区、农产品交易市场、零售商场合作实行直供直销的家庭农场。

  鼓励家庭农场依靠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增加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附加值。在粮食主产区重点发展以粮食规模化生产为主的家庭农场,辐射带动农户提高粮食产量,增加经济收益;在城市近郊区鼓励发展休闲型家庭农场,开展“果蔬采摘”、“农耕体验”、“暑假夏令营”等经营活动,满足城市居民休闲放松、亲近自然的需要;在具备条件的规划区发展种养加循环型家庭农场,以农产品的种植、养殖为核心,逐渐形成植物链、动物链、加工链、生态链的全产业链循环,将生产经营链条拉长,实现种植、养殖、加工的有机结合。

  家庭农场纳入支农扶持用地用电用水上有优惠

  意见称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家庭农场纳入现有支农政策扶持范围,并予以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稳定经营规模、改善生产条件 、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要优先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主要用于基本农田灌溉排水、土壤改良、道路整治、机耕道和电力配套等工程建设。落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资金要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并严格掌握补贴政策界限。

  家庭农场在用地用电用水上有优惠政策。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对家庭农场因农业生产需要,直接用于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要切实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对家庭农场所需的农产品加工场地等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农业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由当地政府予以优先安排,按规定办理用地有关手续。鼓励家庭农场之间相互联合集中兴建、共用设施,提高农业设施使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用电用水政策,电力、水利部门要优先保障家庭农场生产用电用水,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市场农产品大批包装的用电用水,按照农业生产用电用水价格执行。

  到2020年培育千家示范家庭农场

  按照适应农业发展趋势、符合农民实际需求的原则,岛城将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搞好职业农民培育。对家庭农场经营从业者开展普及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学历教育。将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阳光工程”等培育计划,提高其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农业职业教育制度,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多种形式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农民技术职称 ,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

  岛城力争“十三五”期间在粮食 、蔬菜、畜牧、果业等农业产业领域培育形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运作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大、社会影响力强的家庭农场群体,助推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到2020年,全市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1000家,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达到全市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40%以上,土地产出率高出全市平均水平30% 以上,普遍接受社会化服务,家庭成员人均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2倍以上或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城市信报记者 刘金震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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