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去年棚改6万余户 近六成拆迁户选"钱补"

2017-01-07 09:51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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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郭振亮

  数据显示,2013年-2015年,全市已完成棚户区改造7.3万户。2016年青岛市承担国家、省棚户区改造任务60522户,较2015年增加了67%,改造任务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一。截至2016年12月23日,全市共签订房屋征收协议60538户,已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其中,货币化安置协议3.59万户,占年度计划总数的59%,全面实现了国务院要求货币化安置率达50%的目标,实物安置协议2.46万户。已有41个棚改安置住房工程开工建设,共规划建设安置住房4.04万套,共完成年度开工任务7.6万套(户),占年度计划的126%。

  



  据介绍,2016年,针对青岛市主城区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资金筹措困难、腾空房屋和土地得不到及时处置、安置房与商品房结合渠道不畅通、代管房屋征收难等一系列问题,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18号),统一解决了上述群众极为关注的问题。同时,积极探索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新模式,今年4月,青岛市出台了《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成为国内最早实施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副省级城市。自2013年以来,青岛市委、市政府积极“寻标、对标”,学习先进经验,结合青岛市具体实际,陆续出台了包括指导性意见和配套文件在内的13个法规政策文件,系统地构筑了棚改法规政策体系。

  



  资金到位方面,按照“融、补、返、免、投”的思路,市区两级财政积极筹措棚户区改造特别是货币化安置资金(融,即向国开行、农发行申请棚户区改造专项融资贷款;补,即积极争取中央棚户区改造专项财政补贴;返,即市政府向各区返还相关市级收益;免,即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相关税费;投,即市区财政每年拿出“真金白银”投入棚户区改造)。从2013年起至今,全市累计获得金融机构棚改融资授信695.9亿元,已累计发放融资贷款419.56亿元。为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市城乡建设、财政、审计、国家开发银行多次对各区、市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做到了专款专用。

  征收落地方面,棚改工作的关键环节就是房屋征收,按照《关于居民参与监督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充分尊重居民意愿,每个项目由居民推选组成居民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五员”作用,即居民意见的“收集员”、征收补偿的“监督员”、信息互动的“联络员”、家庭纠纷的“调解员”、政策文件的“宣传员”,保障和维护了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各区市借助“互联网+”模式(微信群、QQ群)服务群众,统一建立工作微信群,对居民提出的问题,设专人收集,集中研究答复解决意见。各区市还积极聘请法律顾问、专业规划师等专业人员,到社区讲解政策,提供咨询服务,从专业角度帮助居民加快征收进程;对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居民,多次集中组织房产大集,为居民畅通选择购买适宜商品房提供便利服务等。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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