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路一200斤门头突砸下!险伤路边等车市民

2017-01-08 19:24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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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王洪智

  

老旧门头常见



  “在中国剧院站点等公交车,旁边的一个门头突然掉下来,吓死人了。”8日中午,市民李先生拨打半岛热线96663反映,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赶到中山路105号附近的现场。事发商铺是一家服装店,尽管门头已经脱落,但店内仍正常营业,一名推着车子的工人也赶到现场,正在门前收拾摔烂的门头。

  

门头从三米多高的位置掉落摔碎



  记者看到,砸下的门头横在店门前,其长约5米,宽度超过1米,其上面的LOGO等装饰物脱落,门头下方有很多碎屑,都是烂透的木板和金属碎片。因上有发光装饰物,脱落的门头上仍连着多条断开的电线。“中午不到12点,我正在店里吃饭,突然听到啪的一声,动静很大,出来一看竟是旁边一3米多高的门头掉下来了。”附近一商铺老板说,现场旁边有一公交站牌,事发时天冷有零星雨点,几个等车的市民在墙边躲风,差一点被掉下的门头砸到。

  



  因门头太重,清理现场的工人只得找来铁锤和粗钢筋等,将门头牌匾一层一层地撬开,分解后装到一辆三轮车上。“这个门头怎么也得二三百斤重,是由木板、塑料板和金属架等组成,风吹日晒日子久了,确实不结实。”该工人说。记者注意到,门头几乎是整个脱落,墙上残留的几块支架生锈严重,几乎变成了“蜘蛛网”。记者进入该服装店咨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直在这里开店,门头安装已经快十年了,之前也曾多少修缮过,但最后还是年久失修掉落下来。

  

门头碎片装了一三轮车



  

因门头太重,工人只得将其拆解搬运



  “去年7月份,青岛有个谣言传得很火,说台东一个广告牌突然掉落,把3名路人砸在底下,其中一个死亡,虽然后来证实是湖北的事,但是如果不重视老旧门头广告牌的隐患,以后青岛也可能出现这种悲剧。”市民王女士担忧地说。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现场的人行道宽约3米,而脱落的门头就占了一米多,中山路是岛城繁华的商业街,人行道上人来人往,而且事发商铺进出顾客不少,没有砸到人确属万幸。

  

金属架锈蚀严重



  随后,记者在中山路和台东等老商圈走访发现,“超龄服役”的老旧门头并不少见。除了老商圈,在高密路和博山路等老居住区,临街商铺也有很多老旧门头,有些居民楼马上要拆迁,商铺的门也被水泥封了起来,但是门头广告牌仍在,有些已经摇摇欲坠,破烂不堪。然而,从老旧门头下经过的市民却络绎不绝,“本来人行道就窄,要是真掉下来,很容易砸到人。”

  



  市民们的担忧并不多余。2016年7月,人和路50号附近一老楼装门头饰物脱落,一名老太被砸伤。2016年4月16日晚上,台东六路和和兴路交会口南侧,一近30平方米的广告牌被大风吹下,从近10米高的地方坠下,正好砸在一商场门口摔得粉碎。

  

老旧门头常见



  律师说法:物品坠落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担责

  对于市民担心的门头广告等坠落伤人损物的责任划定,8日下午,记者咨询了山东川佳律师事务所张宝清律师。据张律师介绍,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坠落物品致伤他人,或因坠落物品而毁坏他人财产的,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宝清律师说。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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