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于红靓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简化提取手续,市住房公积金将在岛城全面启动因偿还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使用网上营业厅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自2017年1月20日起,偿还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个人住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自助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申请人提取业务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到公积金营业厅办理业务开通申请手续;二是申请通过后,即可登录网上网上营业厅自助提取手续。
办理开通手续: 1、办理条件:一是申请人的住房贷款本息至业务申请日的上月,已至少偿还一期;二是持有状态正常的公积金联名卡;三是已开通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专业版(若未开通,可现场一并申请开通);四是借款人同意授权查询本人征信报告。
2、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明原件(购买非再交易住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原件或者房屋产权证原件,购买再交易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借款合同原件、换看明细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配偶申请办理的)。
3、办理地点:可就近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处办理。
4、友情提示:鉴于该业务上线初期可能迎来的受理高峰,公积金中心提醒广大职工,可通过关注“青岛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实时了解各营业厅业务受理排队情况,妥善安排办理时间,灵活选定办理网点。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