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小微企业申领补贴不必再提交认定证明

2017-01-11 07: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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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记者 肖玲玲 报道

  半岛都市报1月10日讯 1月1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该局日前下发《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名录推送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全市首次实施小微企业名录推送制度,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根据通知要求,各区市按规定受理审核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在小微企业名录范围内的企业,符合青岛市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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