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尹彦鑫 通讯员 李燕 报道
半岛都市报1月11日讯 1月9日上午10时左右,平度市公安局交警三中队办理了一起吊销驾照业务,起因是当事人王某醉驾。王某系平度市明村镇人,2016年12月29日下午2时30分左右,王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鲁LMT6××的桑塔纳轿车停在平度交警三中队门口,民警看着他下车后大步走进违法处理大厅,向中队民警咨询能不能处理该车的违法。咨询过程中一股酒气扑面而来,民警一边回答他的问题,一边示意其他同事给他做酒精检测。此时王某也反应过来,立马出了门驾车沿309国道由东往西飞弛而去,中队民警反应比他还快,立即驾驶警车绕到王某前面路口将其截住并将其控制。在医院,王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据了解,平度交警三中队将对王某作出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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