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记者 娄花
1月15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2016年,青岛地税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岛城纳税人充分享受到了减税惠民政策红利。全年共依法减免税收191.6亿元,同比增加83.9亿元,增长77.8%。其中,落实居民购房等民生政策减税63.2亿元,同比增加34.5亿元;落实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发展政策减税105.6亿元,同比增加50.5亿元。
房地产业税收增幅居首 除营改增外,国家新出台了多项结构性减税政策,如扩大房屋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及小微企业教育费附加免征范围等。另外受国家政策引导作用影响,广大纳税人积极调整经营方向和产业结构,税收优惠政策的受惠面进一步加大。
面对营改增全面推行、结构性减税政策及一次性减收等因素影响,2016年青岛地税仍然为地方财政做出突出贡献。全市地税组织各项收入643.9亿元,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6.9%。其中,组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3.8亿元,剔除营改增因素,同口径增长10.2%,连续7年保持了两位数以上增长。“房地产业税收增长可观,与房地产有关的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增长较快。”青岛市地税局副局长李宁国对2016年地税收入税源结构做出分析。2016年,房地产业税收完成211.3亿元,同口径同比增长25.9%,增幅居主要行业首位,占地税收入总量比重为32.9%,同比提高了3.7个百分点。
交通运输业税收下降大 2016年,其他税费的贡献度也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增长4.9%,剔除一次性入库因素个人所得税增长16.2%,土地增值税增长71.9%,印花税增长6.4%,非税收入相关收入增长7%。“从行业来看,除房地产业、建筑业受当年房地产市场影响增长较快,其他行业有增有减。”李宁国说。如制造业税收完成117.4亿元,同口径同比增长1.6%;批发零售业完成34.3亿元,同口径同比增长0.4%;交通运输业完成16.3亿元,同口径同比下降10.3%;住宿餐饮业完成5.5亿元,下降1.5%。
为提高税收社会化管理水平,有效堵漏增收,青岛地税会同财政、国税部门编发《涉税信息采集目录(2016年)》,采集信息645万条,入库23.8亿元。其中,利用国土资源部门信息增加税收9.3亿元,利用建委信息增加税收近2亿元。针对保险销售人员劳务报酬税源分散的特点,地税部门与36家保险企业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保险业个人所得税增长65.2%;针对车船较多、零散难管的情况,会同保监机构、海事局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车船税增长12.3%。强化欠税清理,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强制执行等措施,清理欠税12.7亿元,增长50%。
[编辑: 孙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