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青岛市创建国家防震减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各区(市)建成地震监测台网中心,每个区(市)建设1个测震台,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
实现一分钟内自动初报 根据《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青岛市“十三五”防震减灾规划》,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更加完善的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等工作体系,使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快速提升,防震减灾工作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融合,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0级,实现1分钟内系统自动初报、5分钟内地震速报;城乡抗震能力明显提高,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完善,全市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地震应急救援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基本建成,地震救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固定避震人均有效避难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建立全市防震减灾管理目标责任和考核机制,加快推进区(市)防震减灾工作。全面普及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中小学生、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的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分别达到100%、80%、70%。
每区(市)建一个测震台 根据《实施方案》,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完善市地震监测台网中心功能,实现省、市、区(市)地震台数据实时共享,地震数据传输连续、安全、可靠。各区(市)建成地震监测台网中心,按照每个区(市)建设1个测震台、1—2个数字化前兆监测站(市南、市北、李沧3区除外)和2—3个强震动台的要求,规划地震观测系统。建立台网运行维护工作机制,单台运行率保持在95%以上,争取在全省地震观测资料质量评比中获奖测评项不少于4项。
另外,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救援队伍具备1小时开赴灾区的能力,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在24小时内可以得到妥善安置。加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利用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每个区(市)建成1处综合性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每个社区至少建成1处临时应急避难场所。
建中国地震局青岛防震减灾市级示范中心 《实施规划》指出,建设中国地震局青岛防震减灾市级示范中心。该中心由中国地震局批准设立,是为提高我市地震监测、地震影响烈度速报、震害快速评估、抗震救灾及指挥、科普宣传教育、科技创新等方面能力而建设的综合系统。技术系统包括:地震、烈度信息实时接收与分析、影响烈度速报(含未来地震预警信息)和发布系统等,能够实时监测地震动和烈度信息,为震害快速评估、应急对策提出和指挥提供基础信息,及时向有关方面传输信息和通过媒体发布;地震科普宣教、技术研发推广等功能,旨在普及防震避震知识,提高公众意识,提升防震减灾科技创新驱动力。(半岛记者)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