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晚,济宁同济路与济邹路交叉口西,男子张某将一名骑电动车的老人撞倒,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因为自己的车辆没有保险,担心赔偿问题,张某竟然叫来姐夫,把姐夫的车伪装成肇事车辆。办案民警现场侦查中识破张某将肇事车掉包的行为,张某将面临刑事处罚。
齐鲁晚报记者 苏洪印 通讯员 李欣
电动车被撞严重变形“肇事车”却不见撞痕 3日18点左右,济宁高新区交警大队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在同济路与济邹路交叉口西200米处,他驾驶一辆轿车将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老人撞倒。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严重变形的电动车倒在路上,地上有一片血迹,旁边停着一辆银灰色轿车。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站在事故现场,神色慌张。男子自称姓张,是肇事者。
张某称,他驾车自东向西行驶,刚过来路口,一不留神就撞上了一辆南北向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见伤者倒地不起,头部有血迹,他吓懵了,回过神来立即拨打了120联系救人,紧接着报了警,他一直在现场等着民警前来处置。
张某称停在现场的银灰色轿车就是肇事车辆,民警在现场侦查时却发现了可疑之处。“倒地的电动车后尾严重损毁,而银灰色轿车却没有明显的撞击痕迹。”民警称,如果两车相撞,根据电动车的受损程度判断,银灰色轿车必然会留下撞击痕迹。
民警推测,事情可能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事故发生后,因夜色朦胧,视线较暗,后面又有经过的车辆撞到了路面的电动车。另一种情况就是张某在撒谎,现场银灰色的轿车压根不是肇事车辆。
车辆没保险担心赔偿调来姐夫的车顶包 民警现场当即向张某问话,事故发生后是不是还有其他车辆从现场经过。张某称自己没离开过现场,没看到有其他车辆经过。那么,现场银灰色轿车是不是肇事车?面对民警的问话,张某一时激动起来,他坚称现场的轿车就是肇事车辆。
见张某反应激烈,民警更加怀疑肇事车辆被掉包。办案民警一方面对张某做思想工作,告诉其伪造事故现场的严重性以及要承担的责任,一方面到附近走访,寻找监控探头,想通过监控画面还原事实真相。
正当民警寻找监控时,张某突然承认现场的车辆并非肇事车。事故发生后,他心里非常害怕,而自己的车刚好保险到期,恰逢过年事比较多,没来得及续保,担心无力赔偿,便联系姐夫开车过来,将肇事车辆掉包。他把姐夫的车伪装成了肇事车,让姐夫将肇事车开走。
办案民警随后在张某的姐夫家找到了肇事车辆。肇事车辆是一辆白色轿车,车前有撞击痕迹,事情终于真相大白。
被送往医院的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张某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尽管取得死者家属谅解,但张某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他将面临刑事处罚。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