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徐国以
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日前,青岛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今年起,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登记失业人员等在内的青岛市七类人员,可享受由政府埋单的线上线下创业培训,对按规定完成创业能力实训学时,取得《青岛市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每人最高1800元 创业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包括创业通用知识培训、创业能力测评、创业能力实训、创业训练营等。有创业愿望和创业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均可通过登录青岛就业网或青岛创业大学移动客户端APP、青岛创业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入青岛市创业培训网络平台,免费进行创业通用知识培训和自我创业能力测评。创业能力实训分为创业见习、创业技能实训和创业模拟实训三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含本市户籍非在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非本市户籍毕业年度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就近就地向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报名参加。此外,纳入创业培训人员范围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符合创业扶持政策具有创业指导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均可免费接受创业指导。指导包括网上问诊指导、基地实训指导、巡回指导讲座等多种方式。
《通知》指出,对按规定完成创业能力实训学时,取得《青岛市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创业见习和创业技能实训补贴标准参照本市就业技能培训相应或相近职业(工种)中级(四级)的补贴标准实施,最高为每人1800元。其中,对创业通用知识考试和创业能力实训结业测试均达到90分以上(含90分)且《创业计划书》被评定为优秀等级的,按补贴标准的100%补贴,其他按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创业见习和创业技能实训补贴,除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家庭学员实训补贴可由实训基地代为申领外,其他学员实训补贴按照“先垫后补”的方式直补个人。
补贴可个人申领或基地代领 创业能力实训补贴申领分个人申领和基地代领两种方式。参加创业能力实训且取得《青岛市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可持《青岛市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和创业能力实训基地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向原受理其报名的区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创业能力实训基地代领则需要通过青岛就业网查询获得《青岛市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人数和学员评价结果,通过青岛就业网经办平台或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向购买服务的区(市)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供实训合格人员花名册、实训人员与实训基地签订的代领创业能力实训补贴协议书、《青岛市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实训基地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其中,实训学员对实训基地的实训效果评价不满意的,不给予实训补贴。
经相关部门审批、公示,市就业服务中心会同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备案后,按照资金来源渠道,由区(市)就业服务中心凭《青岛市创业能力实训补贴审批表》以及审核备案情况,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或实训基地。
据悉,《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大学生创业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