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艺考潜规则"不能只靠法律惩罚

2017-02-10 09:0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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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郭文斌

  连日来,随着一大波帅哥美女在各大院校扎堆,艺考又成一年一度的围观话题。而记者发现,近年来随着艺考热不断升温,靠此吸金受贿获刑的案例不断曝光,其中揭开不少艺考潜规则。去年,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原院长孟新洋受贿案宣判。根据司法判决书,2008至2014年,孟新洋共接受民大5位教师请托(其中包括时任民大美术学院国画系主任买新民),帮助13位考生通过音乐学院专业考试,累计受贿123万元。(2月9日《法制晚报》)

  从报道来看,那些“艺考潜规则”,无非是家长先送钱,成为“关系考生”,然后利用权力给予“照顾”。比如,湖北美院用两种方式关照“关系考生”:一是在专业考试成绩上进行关照;二是追加某些专业的招生计划名额。只要成为“关系考生”,那基本上是能被录取了。据了解,考官或者系里有影响力的教授一般手里都掌握几个能考上的名额。这也算是“艺考潜规则”之一。

  考试,本是一种严格的知识水平鉴定方法,考的是实力,重的是公平,然而,“关系考生”的存在,则严重亵渎了考试的神圣。其实,“艺考潜规则”恰恰是考试不够透明所造成的。毫无疑问,在竞争相当激烈的情形下,有些人自然会想到“走后门”,而手握权力者也可能会想到利用权力牟取私利,两者一拍即合,就产生了腐败。不过,对于所谓的“艺考潜规则”就不能打破吗?

  诚然,事后的惩罚能够起到一定的震慑力度,但毕竟是亡羊补牢。更重要的还是在考试过程中保证公平公正,让考生无法成为“关系考生”,让想牟取私利的考官无法得逞。这就需要一方面保证考试的透明度,另一方面更加科学地设计考试制度,不给腐败任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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