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布去年四季度生态补偿结果:青岛获奖846万

2017-02-10 16:17   来源: 青岛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记者 徐美中

  9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该厅公布了2016年四季度全省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我市获奖846万元,这也是从2014年实施补偿制度以来,我市单季获奖金额最高的季度。据了解,从2014年实行生态补偿制度以来,岛城共获奖3302万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和省环保厅发布的各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对2016年第四季度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通知要求,各市收到资金后,要严格按照《办法》及国家和省关于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资金分解用于辖区内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项目支出;各市要按照省政府关于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的总体部署,严格落实《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 (2016-2017年行动计划)》,加快项目实施,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实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记者梳理发现,从2014年起,为加快空气质量治理,省环保厅和财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制度,对空气质量治理好的地市给予奖励,治理不好的则予以处罚。去年四季度岛城所获846万元奖励,是单季度中奖励金额最高的一次。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3年来,省级财政共向各市发放生态补偿金5.8528亿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自2014年实施以来,有效发挥了环保治理的撬动作用。

  数据

  去年299天空气优良


  按照国家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6年,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99天,比上年增加17天;优良率为81.7%,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其中一级(优)59天、二级(良)24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空气质量一级(优)的天数为历年最多。去年,我市空气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PM2.5降低11.8%,超额完成全市年度改善5%的工作目标;PM10降低9.6%;二氧化硫降低28.6%;二氧化氮降低3.0%,四项污染物均为2013年以来最好水平。

  自2013年全国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逐年改善。根据省里统一委托的第三方监测公司的监测结果,主要指标PM2.5由2013年的66微克/立方米降至 2016年的 4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由2013年的 72.9%提高到 2016年的81.7%;重度污染天数由2013年的 23天减少到 2016年的 7天。

  说法

  设有2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


  2014年、2015年、2016年市区PM2.5改善率分别为10.6%、13.6%、11.8%,均超额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每年改善5%的工作目标,也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2016年改善8.2%的考核目标。目前,我市设有2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其中市区15个子站,分别为市南区2个(市南西部、东部),市北区2个(市北南部、北部),李沧区3个(李沧北部、南部、东部),崂山区3个(崂山东部、中部、西部),城阳区2个(北部、南部),黄岛区3个(东部1#、东部2#、西部2#);四市及黄岛区西部共9个子站,每个县级市(区)各2个,黄岛区西部1个(西部1#)。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宁表示,目前我市燃煤锅炉经历多轮大幅度提标改造,减排工程绝大部分已完成,下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主要依靠各部门多方位精细化管理等措施。另外,由于我市PM2.5的浓度相对较低,受外来传输影响的比重愈来愈大,且难以预计,更增加了改善目标的预测难度。

  计划

  今年污染防治计划定初稿


  今年,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仍十分艰巨,全市工作目标是力争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重点任务。为此,全市将进一步调整能源结构,深化燃煤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供热和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覆盖范围和频次;积极推进重点行业有机废气治理,完成一批治理项目;推广新能源汽车,强化对机动车污染排放的执法监督,进一步治理机动车污染;积极推进港口物流、农村农业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治。通过多措并举,不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目前,今年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已经拟定初稿,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下一步将根据各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由青岛市七项治理指挥部统一发布并组织实施。

  相关链接

  今年烟花爆竹污染减少


  近两年,我市安监、公安、环保等多部门在春节前,连续出台了关于烟花爆竹禁放和重污染天气限放的有关规定,鼓励倡导市民在允许燃放的6天内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在其他禁放时间和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此项规定得到了绝大多数市民的支持,取得了一定效果。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除夕夜(1月27日)19时,市区空气质量指数(AQI)为46,空气质量优。 20时,进入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空气质量指数呈缓慢上升趋势,23时AQI达108,轻度污染;28日0时达到峰值119,轻度污染。2时后,烟花爆竹燃放量减少,市区空气质量明显好转,至28日凌晨4时恢复优,随后保持在优的水平。从监测结果来看,2017年除夕夜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污染较往年明显减轻,污染时段为4小时,峰值为119,与去年同期相比,污染持续时间减少3小时,污染峰值指数下降153。除除夕夜外,其余时段空气质量基本未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春节假期期间空气质量优良率、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为近5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宁在回答网友是否全面禁放烟花爆竹的问题时表示,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的问题,需要修改青岛市原有法规,程序比较复杂,我们将和政府有关牵头部门积极沟通协调,按程序从立法层面来探讨推进相关事宜。

  [编辑: 张珍珍]

  

半岛客户端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