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在岛城可谓是一块响当当的公益招牌,他们上山下海,在受困遇险者最绝望的时候他们犹如神兵天降,挽救了一个又一个生命。但像蓝天救援队一样的社会救援组织,面临经费紧张等问题,需要四处寻求支持,维持困难。对此,省政协委员、青岛市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李然建议加强社会组织救援力量参与社会应急处置。
救援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先来看看社会力量在紧急救援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以青岛市红十字蓝天救援队为例,这支社会组织已经承担起青岛市85%的山野事故和海岸事故救援,截至2016年底,仅在青岛市就完成救援266次,救助生命756人,“从数字上不难考量他们的社会效益。”李然说。
但是这种救援行动在政府购买服务的大纲中是没有的,作为政府应急力量的有效辅助,没有固定的经费支撑,完全依靠志愿者的自愿行为运行,李然认为,从事物发展规律上是不长远,终将临泽而竭。
社会救援需求越来越大 李然说,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格局发生着巨大的变化,随之而来的社会问题也日趋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组织方式从单一向多元转变;需求结构从低级化向高级化转变;社会结构从简单化向复杂化转变。”她说,为调控社会形态的改变,从十六届三中全会开始,国家多次提出“社会管理”的宏观目标,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治理”理论。
李然认为,社会治理理论的提出,是社会管理的升级,不是替代,这也无疑给社会组织提供了广袤的平台,带来诸多机遇。“目前的政府购买服务也在各地开展,但是社会组织当中的一个小众领域却很难得到改革发展的红利,他们便是以救灾救援为主的社会力量。”
一方面是有专业技能的社会力量得不到有效扶持,另一方面是需求量越来越大。李然说,当前,需要应对的突发事件日趋复杂多样,而和平年代的应急主力又大多是人民警察等力量,警力的严重不足和任务的多样繁重又是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大切实问题。“我国是世界上警察最多的国家之一,但又是人均警力最低的国家。”她说,在应对自然灾害或山野事故中,十分需要有效辅助力量参与社会救灾和社会应急。
希望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李然说,海南省三亚市已经将社会组织救援力量列入政府财政支出预算,每年可以在列支项目内完成救援和安全普及的任务指标,这是值得学习借鉴的。另外,其他地方还有很多做法也值得借鉴,例如在台湾省,遇到特大自然灾害或大规模人员安全事件时,就可以征调经过认可机构培训过的持证志愿者参与抢险救灾,这些志愿者所在单位要无条件支持并不得克扣薪水或辞退,企业的税收也可以因此得到减免。因此,在当地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机制,推动社会工作的良性发展。
应急突发事件通常都非常棘手,而社会组织是以第三方来面对政府和当事者主体,第三方的参与更有信服力和说服力,民间组织更容易在不持立场的前提下介入,让事件得以在公平公正的中立环境中得到解决,避免问题尖锐带来的矛盾激化。因此,对于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救援力量,为他们进行思想引导、提供有力支持,纳入体系,使其更好地参与社会应急处置,是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转型的。
[编辑: 张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