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临沂发生多起火灾 疑燃放孔明灯引发

2017-02-12 09:37   来源: 齐鲁壹点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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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宵佳节,很多市民都会燃放烟花和放飞孔明灯来欢度佳节,可是有时候由于我们燃放的烟花和孔明灯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2月11日晚,经多名网友报料,临沂市多地发生因孔明灯引发的火灾。

  据网友爆料,临沂市北外环与沂蒙路交会处,五个草莓大棚发生火灾,现场火势凶猛,大棚被燃烧殆尽。据知情人介绍,着火地点位于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龙虎村,由于草莓正值盛果期,直接造成损失达数十万元。

  



  同时,有网友报料,兰山区工业园区前洞门村村北路桥头西15米处,一处民宅发生火灾。经了解,该起火情由燃放烟花引起。

  



  在临沂市人民公园门口也有很多市民在燃放烟花,造成人民公园附近某小区楼顶着火。

  随后,记者致电临沂市公安消防支队了解今夜火警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因纪律问题暂时无法具体回应。

  孔明灯祈愿未必如意 放灯引发火灾或被判刑

  孔明灯由于有着“放飞美好愿望”的含义而备受人们青睐。然而不少市民在“放飞美好愿望”的同时却很少考虑到其存在的安全问题。其实小小孔明灯也可能带来大麻烦。

  小编提醒大家要充分认识燃放“孔明灯”的危险性和危害性,认真汲取惨痛的教训,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从我做起,自觉维护公共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在人群密集场所和高层建筑集中区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区域燃放“孔明灯”、拒不服从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根据我国《刑法》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燃放孔明灯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齐鲁壹点记者)

   [编辑: 杜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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