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2月10日消息 近日,青岛市人社局发布失业保险报告。报告指出,青岛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已调整到每人每月1000元,2016年累计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5.29亿元。较上一年度失业保险情况,本年度,青岛市人社局根据青岛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指数2016年一季度同比上涨5.7个百分点的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53449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735.2万元。
按照全省安排部署,自2016年7月1日起市人社局将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到每人每月1000元,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得到提高。积极协调落实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全年累计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5.29亿元,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作用。
稳岗补贴方面,市人社局对化解产能过剩的钢铁、煤炭企业,按照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给予稳岗补贴;对符合条件的5类困难企业,按照50%给予稳岗补贴;对其他企业,按照30%给予稳岗补贴。同时,将稳岗补贴申报时间由定期申报调整为即时申报、按季拨付方式,大大方便了企业申报。全年累计核准287户企业享受稳岗补贴,发放资金2267.8万元,惠及职工91649人。
此外,2016年,市人社局创新实施失业保险金监管模式。在全市实现政府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基础上,建立了线上共享平台自动比对,线下基层平台人工核对的“双核对”机制,通过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信息与工商注册信息进行核对,查处并停发了3615名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有效减少了失业人员隐性就业和杜绝冒领失业保险金现象。
文 梁湘
[编辑: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