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上旅游"拉网"查隐患 严打各类违法行为

2017-02-14 09: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客户端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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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12日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海上旅游安全工作作出部署。通知要求,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青岛海上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不断强化海上旅游安全“红线”意识,依法加强对海上旅游及各类码头的安全监管,坚决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突出隐患排查治理,严查非法违法行为。各区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深入开展海上旅游及各类码头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海上旅游经营的资质管理,严格核定船舶停靠码头、站点、航线、折返点和区域等;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海上旅游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监督检查海上旅游船舶、海上旅游码头(设施)经营者履行安全责任。旅游部门作为全市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行旅游服务标准化,规范旅行社经营服务。海事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执法监督工作,强化海上旅游通航环境管理和通航秩序维护,及时发布航行警(通)告;严格旅游船舶的安全检查、进出港签证、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船舶检验质量监督及现场安全监管等工作。

  各区市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也要逐个景点、逐个码头、逐条船舶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坚决停业整顿。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规范配齐救生消防设备,并做好船艇的日常维护和船员的教育培训等工作,严禁证书不齐船艇出海活动。(半岛全媒体记者)

   [编辑: 刘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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