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李峰 报道
半岛都市报2月16日讯 《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及标准的通知》近日下发,对青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和标准进行调整,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根据文件,本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调整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人。其中,符合条件的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人为调整后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文件同时规定,有条件的区(市)可适当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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