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市农业局原局长等10人涉职务犯罪被追责

2017-02-17 16:38   来源: 大众网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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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贺辉

  大众网济南2月17日讯 今天下午,记者从山东省检察院获悉,近日枣庄市农业局原局长马士允、青岛市节能监察中心原主任周天军等10人涉嫌职务犯罪,分别被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依法宣判等依法追究责任。

  近期,山东省因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追究责任的10人为: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枣庄市农业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马士允(正县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诉;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德州市重点建设投资公司原总经理王立新(正县级)决定逮捕;

  原日照市东港区政协副主席、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文军(副处级)受贿案,经该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文军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

  青岛铁路运输检察院对青岛三海统盛商贸有限公司原负责人吕付良涉嫌行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对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重点办原调研员谭峻(县处级正职)决定逮捕;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对青岛市节能监察中心原主任周天军(县处级正职)决定逮捕;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罪对五莲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世彬决定逮捕;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利津县汀罗镇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财务科原科长贾国光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淄川大队寨里中队原协勤员成婷婷受贿一案,经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成婷婷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村大队高塘中队原协勤员宋杰受贿一案,经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杰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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