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局:创业者被招用 无需办失业登记

2017-02-20 06:44   来源: 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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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人员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的,不需办理失业登记;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可按规定享50%生育保险金……近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处处长梁成礼和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向永做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线问政”栏目,分别就“医保住院管理”和“青岛就业网及网上办事”方面的工作为网民答疑。

  ■失业登记

  创业人员被招用无需办理


  “我是一个体户,现在想到别人的公司就业,我需要办失业证吗?”面对网友的疑问,市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李向永解释道,目前青岛市对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的创业人员(法人)简化了办理就业登记流程,被其他用人单位招用的不需办理失业登记。用人单位可持创业人员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劳动合同、《青岛市就业登记表》、《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等材料通过青岛就业网或者就近到市或区市任一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就业登记。

  在不需办理失业登记方面,还有网友问“30天转招到底如何规定的,我2月4日解除合同,哪天办什么手续就可以属于转招,不用办失业证?”对此,李向永表示,按照青岛市规定,招用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超过三十日内的,不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其中,“三十日内”是指招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合同日期起至新就业单位为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当日止。如劳动者与原单位的《解除合同报告书》上的解除合同时间为2月4日,30日转招截止日为3月6日。

  问政中,李向永对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做了详细的说明,“农民合同制工人符合条件的,根据失业前单位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累计月数,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24个月,补助标准按照当地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生育保险

  妻子无工作,配偶可申领


  在问政中,有男性网友问道,“我的生育保险,我对象能用不?”对此,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住院管理处处长梁成礼回应,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可以按照规定的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另外,不少网友对没有户口的新生儿是否可以办理社保报销心有疑问。“具有青岛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6个月内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可以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梁成礼表示,但需先按规定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如果是在出生6个月内参加缴费了,可以进行补报;如果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未及时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只能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门诊报销

  两种情况下急诊费用可报销


  在门诊报销方面,梁成礼表示,根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全市参保职工(含退休、退职人员),参保居民(包括少年儿童)均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自主选择一家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签约,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少年儿童报销40%,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300元。其中,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那“急诊的费用达到什么条件可以给报销?”有网友问道。梁成礼回应,急诊费用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按规定报销:一是急诊观察住院,二是急诊转住院的费用可以合并到住院费一并结算。其中急诊观察住院是指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院急诊病房留观住院治疗。急诊观察住院的确定,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急诊范围、标准和条件;二是在医院急诊病房(日间病房)连续留观,住院时间在24小时以上者(急诊抢救死亡者除外),不包括门诊急诊和非急诊在观察室(门诊室)门诊输液治疗者。

  

制图/冯晓娜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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