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社保岂能成快递业"潜规则"

2017-02-25 09:25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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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贵峰

  无社保”这样的潜规则之所以能够形成,背后的原因显然并不是单一的。首先,快递从业人员和快递企业,都应对此承担一定责任。从更宏观角度审视,“无社保”成“潜规则”还存在更深层次的根源,如众所周知的“社保费率太高、企业缴费负担太重”。

  据业内人士“爆料”:100多万快递从业人员中,90%没有劳动合同、五险一金。记者调查发现,不签合同、不缴社保成为快递行业的“公开秘密”、劳资双方默认的“潜规则”。(2月24日《人民日报》)


  “90%快递从业人员无社保”、“不缴社保成快递业潜规则”——这样的数据、事实,尽管确实非常惊人,但考虑到目前我国快递企业大都是民企,以及快递人员主要由农民工构成的背景,又不得不承认,上述快递业潜规则,实际上又并不让人感到意外。

  “无社保”这样的潜规则之所以能够形成,背后的原因显然并不是单一的。首先,快递从业人员和快递企业,都应对此承担一定责任。在现实中,一些快递人员往往会因为缺乏应有长远的社保意识,只看重眼前的“到手工资”,而主动不愿缴社保。而对于快递企业尤其是那些以“加盟模式”经营的快递企业来说,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为减轻经营压力、节省用工成本,同样也会倾向于不缴或少缴社保。

  而除了快递人员和快递企业,从更宏观角度审视,“无社保”成“潜规则”还存在更深层次的根源,如众所周知的“社保费率太高、企业缴费负担太重”。考虑到目前我国快递业整体上并不景气的经营状况,这种高费率导致的沉重社保缴费负担,更是不言而喻。

  除此之外,“无社保”之所以能成潜规则,与相关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不到位也不无关系。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若不履行该法定义务,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必须依法查处,“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因此,要想化解乃至最终彻底消除“无社保”潜规则,必须从多个层面着力、多管齐下。其一,快递人员须不断提升社保意识,改变“更愿意干一天拿一天钱”的短视,敢于积极主张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二,快递企业也应强化主动为员工缴社保的守法意识,改变以牺牲员工社保权益的方式来降低经营成本;最后,政府部门必须切实承担起责任,既要加强执法监管力度,不断纠正“无社保”现象,也要通过不断深化相关社保改革,去除滋生“无社保”潜规则的土壤,如通过加大“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力度,切实减轻企业社保负担;通过“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等改革,不断提高社保制度对于职工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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