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向半岛都市报反映称,2012年他在城阳区花溪地买的房子,交房时发现质量有问题,要求开发商整修却迟迟未达到入住条件。如今,开发商房把交房手续委托给物业公司,然而物业公司表示“只有交上这几年的物业费才给手续”,否则没法办理房产证,这让王先生感到十分气愤。
记者联系上王先生时,他对此事还是十分气愤:“这房子经过验房师检查,发现了一些质量问题,所以这四年多以来就一直没有入住。现在墙皮渗水,而且越来越严重,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修好。”通过王先生提供的房子照片,记者看到确实墙上出现了渗水的情况,并且墙体也都已经泛黄。
更让王先生气愤的是,他现在想办房产证需要先通过物业公司办理手续,但是对方却要求上交这几年的物业费。“我就没在这儿住,凭什么交物业费?”他说。
对于该情况,记者联系了开发商的置业顾问尹经理。他表示,渗水可以修,这个已经跟王先生沟通多次了。办理房产证需要找物业收房,办完收房的相关手续之后才能办房产证。
记者随后又联系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张经理表示,需要王先生交齐物业费之后才能办收房手续。他说:“之前都与业主签过协议,要在交房后的第二个月缴纳物业费,但是有些业主一直没有交,也就没有办收房手续,我们的做法并没有问题。”
对于王先生因未入住所以不交物业费的质疑,张经理答复称,因为有些业主是为了投资炒房,不入住小区且拒绝缴纳物业费,但是物业公司是一直在小区里面提供服务的,为了防止出现这种现象,才与业主签了相关的协议,如果王先生缴纳了之前欠的物业费,就可以办理相关的收房手续。
半岛全媒体记者 潘立超
[编辑: 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