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本报A8版曾以《参团旅游花1.28万买块表说好的可以退,一年多了没退成》为题,报道了市民纪先生2015年11月份参团去香港旅游,在山东旅行社国际旅游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安排的行程中的一家店买了一块手表,但是回到青岛之后纪先生却觉得表有问题,根据双方的约定,半年之内不影响正常销售就可以给退,所以纪先生也通过旅行社申请退货,旅行社承诺可以退,只是需要一些时间,但是现在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钱不仅没有要回来,表也不能退了,这让纪先生感到很生气。
3月2日,纪先生对记者表示,经过协商,旅行社方面给了4000元赔偿,纪先生也不想再追究这件事了。“这件事来来回回折腾了一年多,虽然没有原价退还,但最终给的4000元的赔偿数额我还是可以接受的,所以也就不想再追究这件事了。”纪先生说道。
城市信报记者 季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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