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李沧区的徐先生在一家具城买了一套家具,但是送到家之后却发现桌子上有多处裂痕,于是就联系店家退货,但是店家却表示货可以退,运费却要徐先生负担,这让徐先生不能接受。对此,沧口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商品出现质量问题,退货运费须由商家承担。
2月20日,家住沧区沧台路的徐先生在某家具城购买的一套家具。“2月24日对方把货送到了我家,但是我却发现桌子上有多处裂痕,使用起来肯定影响安全。”徐先生说道,所以就联系店家要求退货。“店家表示桌子可以退货,但相关运费需要由我承担,这我肯定不能接受。”店家对徐先生表示,家具出现质量问题,卖家可以退货,但是他们没有承担退货运费的义务。在与对方协商多次无果之后,徐先生将此事投诉到了沧口市场监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初的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初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该工作人员说道,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最终,沧口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向店家管理人员讲述了相关法律,店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退货的运费由店家承担,并向徐先生表示歉意。
城市信报记者 季晓东 通讯员 李涛
[编辑: 焦琳]